question-icon 是否应该先办失业再办就业?

我目前想换一份工作,听人说要先办失业再办就业,不太明白为什么要这样操作。我担心如果不按这个顺序来会有问题,也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和需要注意的地方,想了解下到底是不是要先办失业再办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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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业失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就业和失业的操作流程中,先办失业再办就业这种情况是存在一定合理性和相关规定的。 首先解释一下失业登记和就业登记的概念。失业登记是指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表明自己处于失业状态。这有助于政府掌握失业人员情况,为失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可能的失业保障。就业登记则是劳动者找到新工作后,向相关部门登记自己重新就业的情况。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而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先办理失业登记再办理就业登记有以下好处。一方面,失业登记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等保障,以缓解失业期间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规范的就业登记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记录工作年限、缴纳社会保险等。 不过,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必须严格按照先办失业再办就业的顺序。如果是在不同单位之间无缝衔接工作,有些地区可能允许直接办理就业手续,具体操作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执行。所以,在遇到换工作等情况时,建议先咨询当地的就业服务机构,了解清楚当地的具体政策和办理流程,以确保操作符合规定,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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