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失业登记又找到了工作该怎么办?
我之前办理了失业登记,现在找到了新工作,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是要去取消失业登记吗?不取消会有什么影响?我担心不处理好会影响我的工作和社保等相关事宜,想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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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办理了失业登记之后又找到了工作,需要及时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注销手续。下面为您详细说明: 首先,为什么要办理注销手续呢?失业登记是国家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相应就业服务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当您重新就业后,就不再处于失业状态了。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登记失业人员出现被用人单位录用等情形的,应当如实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并办理失业登记注销。 其次,不办理注销手续可能会带来一些不良影响。一方面,继续领取失业金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可能会影响新单位为您正常缴纳社保。新单位在为您办理社保增员时,如果系统显示您还处于失业登记状态,可能会遇到阻碍,导致社保缴纳不及时,影响您的社保权益。 最后,办理注销手续的流程通常比较简单。您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等)前往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工作人员会为您办理失业登记的注销。办理完成后,您就可以让新单位正常为您办理入职和社保缴纳等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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