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领取失业金期间又工作了该怎么办理?

我之前失业了,一直在领取失业金。最近我找到了新工作,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对于之前领取的失业金该怎么处理,是要去办停吗?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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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金停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找到了工作,就意味着已经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了,需要及时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待遇。根据规定,重新就业是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情形之一。这是因为失业金的发放是基于失业人员处于无工作且有就业意愿和能力但暂时未能就业的状态。一旦重新就业,就不符合继续领取的条件了。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具体的办理流程通常如下:首先,你要及时向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你已经重新就业的情况。一般可以通过电话、线上平台或者直接到经办机构现场等方式进行申报。之后,按照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新单位的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等,以证实你已经重新就业。经办机构在审核通过这些材料后,就会为你办理停止发放失业金的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务必在重新就业后尽快办理停止领取手续。如果没有及时办理,继续领取了失业金,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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