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再就业是否就不能领取失业金了?
我之前失业了,一直在领取失业金。最近刚找到新工作,开始上班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继续领失业金,是一旦再就业就肯定不能领了吗?有点担心没弄清楚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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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失业金是为了帮助失业人员在失去工作期间维持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福利。一般来说,当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就不可以再领取失业金了。 这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就包括“重新就业的”。也就是说,一旦你重新找到了工作,有了新的收入来源,就不符合继续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了。 从原理上理解,失业金的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当你重新就业后,已经有了工资等收入,就不再处于需要失业金救济的状态。而且,如果继续领取失业金,就属于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法律风险,在重新就业后应及时停止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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