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家暴孩子,我应该离婚吗?

我老公经常对孩子动手,看着孩子身上的伤我特别心疼。我现在很纠结,不知道该不该为了孩子维持这段婚姻,还是选择离婚。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遇到这种家暴孩子的情况,离婚是不是一个合适的选择,离婚会有什么法律流程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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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暴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当面临老公家暴孩子这种情况时,是否离婚是您基于自身意愿的一个重大抉择,但法律也为遭受家暴的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的支持和途径。 首先,家暴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老公家暴孩子的行为显然违背了法律规定。 如果您决定离婚,在法律上是有充分依据和保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老公家暴孩子这一行为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据,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在离婚过程中,还涉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鉴于老公有家暴孩子的行为,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法院一般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您。 此外,您还可以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此来保护您和孩子的人身安全,避免再次受到家暴的伤害。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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