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娘家装修房子亲家应该出钱吗?

我娘家房子要装修了,手头资金有点紧张。我就在想,亲家那边有没有出钱的义务或者说在法律上应不应该帮忙出点钱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就想来问问大家,看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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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娘家装修房子亲家是否应该出钱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分析。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亲家”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亲家”指的是夫妻双方父母之间的一种亲属关系,这种关系更多是基于婚姻所产生的一种社会伦理关系,而不是像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那样具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规定了婚姻家庭方面的诸多权利和义务,主要涉及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以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等。例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是,对于亲家之间,并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一方有义务为另一方的房屋装修出钱。 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亲家之间的经济往来通常属于赠与或者借款的法律行为。如果亲家自愿出钱帮助娘家装修房子,那么这在法律上可以视为一种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但如果存在法定情形,比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如果亲家出钱是基于借款的意思表示,那么双方就形成了借贷关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娘家一方就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返还借款的义务。如果没有约定利息,一般视为没有利息。 综上所述,从法律层面来讲,亲家并没有必须为娘家装修房子出钱的义务。亲家之间的经济往来更多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和协商。如果涉及到金钱交易,无论是赠与还是借款,都建议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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