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没有住院,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支付护理费?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虽然没有住院,但身体受伤行动不便,需要家人照顾。我找保险公司要求支付护理费,可他们说我没住院就不给。我不太明白,没住院就真的不能拿到护理费吗?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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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没有住院,保险公司是否应支付护理费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它的支付并不单纯取决于是否住院。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也就是说,如果虽然没有住院,但伤者因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确实需要护理,并且有相关证据证明,那么保险公司是应该支付护理费的。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医嘱等,上面明确写明伤者需要护理;也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来确定护理的必要性、护理期限和护理人数等。比如,伤者手部骨折,虽然不需要住院,但医生在诊断证明上注明伤者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一人护理一个月,那么伤者就可以凭借这份诊断证明向保险公司主张护理费。反之,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伤者需要护理,保险公司通常是不会支付护理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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