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是否需要给孩子抚养费?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对方说要我净身出户。我想知道要是真这样,我还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吗?我想了解净身出户和孩子抚养费之间到底有啥关系,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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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仍然需要给孩子抚养费。 首先解释一下净身出户和抚养费这两个概念。净身出户通俗来讲,就是在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方什么财产都不拿。而抚养费呢,是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孩子提供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费用的支出。 从法律角度来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就表明,即使一方净身出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然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也明确,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数额确定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要是无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存在特殊情况的,还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不过,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如果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总之,净身出户和支付孩子抚养费是两码事,不能因为净身出户就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相关概念: 净身出户:在夫妻离婚时,一方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抚养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成长需求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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