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争取儿子抚养权,男方最建议去吗?
女方起诉要儿子的抚养权,我是男方。收到法院通知后,我心里挺纠结的,不知道应不应该去参加这个诉讼。我担心去了反而对我不利,但又怕不去会失去争取儿子抚养权的机会。我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去好还是不去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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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起诉儿子抚养权的案件中,男方是否参加诉讼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从法律层面讲,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法定途径。抚养权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参与到诉讼中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男方作为被告,如果收到法院的传票,从法律要求上来说,是应当出席庭审的。 如果男方不出庭,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意味着男方失去了在法庭上陈述自己观点、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的机会。法院只能依据女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进行审理和判决,这样很可能导致判决结果对男方不利。例如,女方可能会夸大自己的抚养优势和男方的不利因素,而男方由于未出庭无法进行反驳。 相反,如果男方积极参加诉讼,就可以在法庭上充分表达自己想要抚养儿子的意愿,同时提供自己有能力抚养儿子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对儿子成长有利的教育资源等。并且可以对女方不适合抚养儿子的情况进行举证和说明。这样法院就能全面了解双方的情况,从而做出更公正合理的判决。 所以,从法律和实际权益维护的角度,男方最建议去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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