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能否起诉要回全款给儿子儿媳妇买的房子?
我全款给儿子和儿媳妇买了套房子,现在因为一些家庭矛盾,我想把房子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能不能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这套房子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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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能否起诉要回全款给儿子儿媳妇买的房子这个问题时,需要从不同的情形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屋是赠与儿子和儿媳妇的,并且已经完成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房屋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儿子和儿媳妇。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父母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要回房子。不过,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儿子和儿媳妇存在上述情形,父母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通过起诉要回房子。 其次,如果父母在出资买房时,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而是基于帮助儿子和儿媳妇解决住房问题等原因支付款项,那么父母可以主张该款项是借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合意,比如借条、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是借款的材料,那么父母有权要求儿子和儿媳妇偿还借款。若儿子和儿媳妇无法偿还借款,父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对房屋进行处置以实现债权。 另外,如果房屋还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从物权角度来看,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父母。此时,父母可以基于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将房屋给予儿子和儿媳妇。 总之,父母能否起诉要回全款给儿子儿媳妇买的房子,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关键在于出资的性质以及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等,并且要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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