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是否可以收回?
我爸妈之前给我买了套房子,现在他们和我闹了点矛盾,说要把房子收回去。我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把房子收回去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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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能否收回,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父母是以赠与的方式给子女买房,且已经完成了房屋产权的过户登记,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就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通常房产过户后,赠与财产权利已转移,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收回房子。不过,该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也规定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子女存在这些情况,父母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 其次,如果父母给子女买房不是赠与,而是附条件的资助,比如约定子女要达到某种条件,如考上大学等,当子女未满足条件时,父母有可能基于双方约定收回房子。但这种情况下需要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来证明附条件的事实。 最后,如果房子还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产权仍在父母名下,那么父母一般是可以随时决定是否继续将房子给子女,也就是可以收回。因为此时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总之,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能否收回要综合具体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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