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
我之前把一套房产赠与给了亲戚,现在因为一些家庭原因,我想把这套房产收回来。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能不能收回赠与的房产呢?我该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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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对于房产而言,房产权利的转移是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还没有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赠与人一般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比如老张打算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赠与给小李,在还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老张后悔了,那么老张就可以撤销这个赠与行为。 然而,如果赠与的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权利已经转移,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收回的。不过,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例如,老王把房子赠与给儿子小王并办理了过户,但是小王不仅不照顾年迈的老王,还经常打骂他,这种情况下,老王就可以在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收回房产。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即使房产没有过户,赠与人也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比如某富商承诺向某贫困地区捐赠房产用于建设学校,并进行了公证,那么富商就不能随意撤销这个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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