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予后还能收回来吗?
我之前把一套房产赠予了亲戚,现在因为一些家庭原因,我想把这套房子收回来。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房产赠予后还能不能收回来呢?我需要怎么做才能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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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房产赠予后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收回来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房产赠予。房产赠予就是房屋所有权人把自己的房子无偿送给别人,并且办理相关手续,让对方成为新的房屋主人。一般来说,当赠予的房产完成了过户登记,产权就正式转移给受赠人了。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赠予人就完全没有收回的可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还没过户,在大多数情况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予、把房子收回来的。但要是赠予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属于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那在房产权利转移前也不能随便撤销。 此外,《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所以,即便房产已经过户,如果受赠人出现上述法定情形,赠与人在规定时间内也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予,收回房产。 要是想收回赠予的房产,赠与人可以先和受赠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赠与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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