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赠与我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我之前接受了别人赠与的房子,现在对方突然说想要要回去,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是否允许。我想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对方能要回房子,什么情况不能要回,希望能得到详细的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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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别人赠与的房子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要回的。首先来解释一个重要概念,房屋赠与就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房子无偿给另一方,另一方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相关规定。如果房产已经完成了赠与过户手续,通常情况下,即便受赠方愿意归还,房主也不能再索回房产了。这是因为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登记转移后,房屋的归属就确定了,意味着房屋赠与完成 。 要是房产仅进行了赠与公证程序,但还没办理过户手续,房主同样不能要求收回房产。 然而,如果房产没有完成过户手续,只是双方签署了赠与协议,在赠与行为还没有发生实际转移之前,房主有权撤销赠与,而且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当受赠人存在以下情况时,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从而要回房子: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不过,赠与人的撤销权,要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总之,别人赠与的房子能不能要回,要综合看房产过户情况以及受赠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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