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子是否能收回?
我之前把自己名下一套房子赠与了亲戚,当时没多想就办了手续。现在我自己经济上遇到点困难,想把这房子收回来,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我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我能收回赠与的房子,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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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赠与的房子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收回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下赠与的基本概念,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对于房子这种不动产来说,其权利转移是以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为准。如果房子还没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赠与人通常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也就是能把房子收回来。 不过要是房子已经过户给受赠人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赠与人也能收回。《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比如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了伤害行为,或者受赠人原本有赡养赠与人的义务却不履行,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赠与,收回房子。 另外,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所以,赠与房子能不能收回,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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