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赠与的房产能要回来吗?

我之前把一套房产赠与了亲戚,可后来发现对方对我态度变得很差,也不履行当初承诺照顾我的义务。我现在心里很不踏实,想把这赠与出去的房产要回来,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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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赠与的房产能否要回来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赠与合同这个概念。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一般来说,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就成立了,但房产的赠与比较特殊,它涉及到不动产的产权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对于房产而言,权利转移通常是以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还没有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赠与人一般是可以撤销赠与,把房产要回来的。 但是,如果房产已经过户给了受赠人,也不是绝对不能要回来。《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所以,如果受赠人存在上述这些情况,赠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是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要回房产的。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总之,赠与出去的房产能不能要回来,要根据房产是否过户、受赠人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遇到这种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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