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的房产是否有权收回?
我之前把一套房产赠予了亲戚,现在因为一些家庭原因,我想把这套房子收回来。但亲戚不同意,说赠予了就不能收回。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赠予房产收回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我到底有没有权利收回赠予的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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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赠予的房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收回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赠与”这个概念,赠与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对于房产来说,权利转移一般是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还没过户给受赠人,赠与人通常是可以撤销赠与、收回房产的。 不过,如果房产已经完成过户,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赠与人也能收回。《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所以,赠予的房产能否收回,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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