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赠与别人后还能要回来吗?

我之前把一套房子赠与了亲戚,当时没多想就办了手续。现在家里有点变故,经济上有些紧张,就想把这房子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这种已经赠与出去的房屋还能不能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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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房屋赠与别人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回来的。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概念,一个是赠与合同,它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另一个是不动产的产权转移,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产权的转移是以登记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房屋赠与还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赠与人一般可以撤销赠与,把房屋要回来。 但是,如果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产权已经转移给受赠人,那么通常情况下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不过,《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所以,如果受赠人出现上述法定情形,赠与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要回房屋。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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