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赠予房子后还能要回去吗?

我爸妈之前把一套房子赠予给我了,并且已经完成过户。但最近因为一些家庭矛盾,他们说要把房子收回去。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来讲,他们是不是真的有权利这么做,想了解下父母赠予房子后到底还能不能要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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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父母赠予房子后是否能要回去,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赠与合同这个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当赠与的房子完成过户登记后,房子的所有权就转移给受赠人了。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只是口头说赠与房子,还没办理过户,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然而,如果已经完成了过户,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父母也是有可能要回房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比如,子女对父母有打骂等严重侵害行为,或者原本约定要照顾父母但却不履行,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在知道这些情况后的一年内,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要回房子。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赠与是附条件的,当受赠人没有满足所附条件时,赠与人也可以要求撤销赠与。比如父母赠与房子时约定子女要在房子里照顾自己养老,但子女却将房子出租,自己不居住也不照顾父母,这种情况下父母也有可能要回房子。总之,父母赠予房子后能不能要回去,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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