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赠与后是否可以撤回?

我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了亲戚,已经办理了一些手续,但现在我有些后悔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把这房子收回来。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房产赠与后到底可不可以撤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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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产赠与后是否可以撤回,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房产赠与。房产赠与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房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来完成。 在法律上,对于房产赠与的撤回有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对于房产来说,权利转移通常是以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赠与人一般是可以撤回赠与的。比如,老张打算把房子赠与小李,只是签了赠与合同,还没去办理过户手续,这时老张后悔了,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时,老张是可以撤回赠与的。 然而,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房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受赠人了,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回赠与了。不过,也有例外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比如,老王把房子赠与了儿子小王并办理了过户,但之后小王对老王不闻不问,不履行赡养义务,这时老王就可以在知道这个情况后的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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