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的事故责任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中,撞到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基本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简单来说,就是看谁的行为导致了事故发生,以及这种行为的错误程度有多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就意味着,如果是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在行人或非机动车无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行人在人行横道正常行走,机动车未礼让导致碰撞,那么机动车方就需承担责任。而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有闯红灯、逆行等过错行为,那么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例如行人闯红灯被机动车撞到,机动车虽然也有一定注意义务,但行人的闯红灯行为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就会相应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此外,在实际的责任认定中,交通管理部门会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方式,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最终的责任划分。比如事故发生时的交通信号、车辆行驶速度、双方的行驶轨迹等。当事人如果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