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如何认定?


在电瓶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的认定并不是随意的,而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判定标准。 首先,责任认定主体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他们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这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具体来说有几种情况:如果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那么这一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比如,行人在正常行走,电瓶车突然违规快速行驶撞上去,那电瓶车一方就是全部责任。要是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都有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就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行人闯红灯,电瓶车也超速,双方都有过错,就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划分主次责任或者同等责任。要是各方都没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都没有责任。还有,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对方就没有责任。 另外,在赔偿方面,先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这里涉及到交强险,它是一种强制保险,主要是为了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对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在电瓶车和行人的事故中,如果电瓶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有些电瓶车速度较快、重量较大等符合机动车标准),那么就适用于交强险的赔偿规则。要是车主与肇事司机符合一定条件,还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之后,车主或司机赔偿后,再按照商业三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 总之,电瓶车和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复杂的,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并且赔偿也有相应流程和规则。如果遇到纠纷,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相关概念:(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