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赠与是否可以反悔?
我之前做了一份公证赠与,把一套房子赠与给亲戚。现在我有些后悔了,不知道在法律上,已经公证的赠与能不能反悔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说说。
展开


在法律层面,公证赠与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反悔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通常来说,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就好比你本来打算送别人一件东西,在还没把东西交到对方手上时,你不想送了,法律是允许你改变主意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然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却有所不同。一旦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就具有了更强的法律效力,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这是因为公证是对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证明,法律为了维护公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限制了赠与人的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同时也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使是公证赠与,赠与人也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所以,一般情况下公证赠与不能反悔,但在符合法定情形时,赠与人还是有机会撤销赠与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