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欠债无力偿还父母有责任承担吗
我最近很苦恼,我儿子在外面欠了不少钱,他现在实在没能力还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我和他爸需不需要帮他承担这些债务啊?就想了解下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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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儿子欠债无力偿还,父母是没有责任承担的。在法律里,债务人得履行自己的债务,也就是欠债的人要自己还钱,债权人只能向欠债的人去要钱,不能随便拿别人的财产。 这要分几种情况来看: 如果儿子是成年人,也就是年满18周岁,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他们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时候儿子欠下的债务就由他自己承担,和父母没有关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的。 要是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父母作为监护人就得承担子女偿还欠款的责任。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所以这种情况会涉及父母财产的执行。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儿子去世了,父母继承了儿子的遗产,那么就要在遗产实际价值的限度内承担还债的责任。依据是《民法典》第1161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说儿子欠债无力偿还父母就有责任承担,要具体看儿子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以及是否有遗产继承等情况。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达到一定年龄且精神正常的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 遗产继承:指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将被继承人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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