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我前几天坐朋友车,下车开门时没注意后方,把一个骑车路过的人撞伤了。现在伤者要求赔偿,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作为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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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车门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从法律规定的责任认定基础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判断乘客是否担责,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过错。 在现实场景中,乘客下车开车门时,是有一定的注意义务的。要观察车辆周围的情况,尤其是后方是否有行人、车辆等可能受到影响的对象。如果乘客没有尽到这个注意义务,比如没有回头看、没有确认后方安全就贸然打开车门,导致他人被撞伤,那么这种情况下乘客就存在过错。例如,在一些城市道路上,车辆停靠后,乘客急于下车,没有观察就开门,结果后方正常行驶的电动车躲避不及撞上车门受伤,此时乘客就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责任的承担也并非总是乘客一方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多方责任。如果车辆是在不允许停车的地方停靠,司机将车停在那里本身就存在过错,那么司机也需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司机有义务选择安全合适的停车地点,为乘客下车创造安全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如果司机违规停车,导致乘客开车门时发生事故,司机不能免除责任。 另外,如果被撞的他人自身也存在过错,比如骑行速度过快、没有在规定的车道行驶等,那么被撞者也可能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这在法律上遵循的是过失相抵原则,即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 所以,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不一定完全由乘客承担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情况。在确定责任时,一般会依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份认定书会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对事故各方的责任进行划分。如果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申请复核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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