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现交通事故是否要垫付费?

我开车时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对方受伤去了医院。现在对方家属要求我垫付医疗费,我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个义务。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出现交通事故后到底要不要垫付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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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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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现交通事故后,是否要垫付费并没有绝对的要求,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从法律层面来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规定事故责任方必须垫付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这意味着,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支付抢救费用的责任。如果超过保险责任限额,还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所以,从法律义务上来说,事故责任方并没有必须垫付费用的强制要求。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考虑到救治伤者的及时性和人道主义等因素,很多时候责任方会选择垫付部分费用。垫付费用后,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便后续在处理赔偿事宜时进行结算和抵扣。这样可以避免在后续的赔偿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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