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骨折是否要垫付医疗费?
我开车时不小心撞人导致对方骨折了,现在对方家属要求我垫付医疗费,我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义务。我担心垫付了之后后续有纠纷,不垫付又怕对方说我不负责任。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要不要垫付这个医疗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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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车撞人导致对方骨折的情况下,是否要垫付医疗费是许多车主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从人道主义和事故处理的便利性来看,垫付医疗费是一种积极解决问题的方式。但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强制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这意味着,在有保险的情况下,首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相关费用。车主可以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介入处理。如果保险额度足够,那么大部分的医疗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对于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才涉及到由肇事方承担。 如果车主选择垫付医疗费,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收据、费用清单等,这些票据在后续的理赔和责任划分中非常重要。同时,建议与伤者及其家属签订垫付协议,明确垫付的金额、用途等信息,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如果车主不想垫付医疗费,伤者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他们可以自行先支付医疗费用,待治疗结束后,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和肇事方按照判决结果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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