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出远门带人是否要出钱?
我打算开车出远门,路上想带个人。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需不需要给对方钱,还是对方得给我钱呢?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怕自己一不小心就违法了,所以想了解一下。
展开


从法律层面来看,开车出远门带人是否需要出钱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首先,如果是基于情谊互助的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好意同乘”。这种情况下,车主出于善意让他人搭乘自己的车,通常不需要向搭乘人支付费用。而且,搭乘人一般也不需要给车主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这说明法律是认可好意同乘这种行为的,并且给予了一定的责任减轻规定。 然而,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带人,比如车主专门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这种情况下不仅不应该向搭乘人支付费用,而且这种行为本身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双方事先有约定,比如搭乘人支付一定费用用于分摊油费、过路费等成本,这在法律上也是被允许的,属于一种合同行为。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即可。如果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据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