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中失盗,物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我家在小区里,前几天家里进贼丢了些财物。我平时按时交物业费,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对于我家被盗这件事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啊,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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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中失盗,物业并不一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委托管理关系,而非保管关系。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业主的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也就是进行安全防范,但并非业主的私人保镖。 从法律规定来看,《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所以,如果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安全防范义务,比如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进行登记、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作、提供24小时安全巡逻服务、发现犯罪嫌疑等情况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等,在这种情况下,物业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小区有严格的门禁登记制度,保安定时巡逻,监控设备正常运行,而业主家中依然被盗,这种情况物业通常无责。 然而,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存在过失,比如该值班的保安没值班,导致小区安全无人看守;或者门禁管理松懈,让小偷轻易混入小区等,那么物业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在盗窃刑事案件未侦破的情形下,业主往往难以举证证明失窃财物及其损失数额,这也会增加向物业索赔的难度。而且,除非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特别约定了物业公司对业主家中贵重财物负保管义务,否则对于业主家中贵重财物失窃,物业一般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委托管理关系:简单说就是业主把小区的部分管理事务委托给物业公司来做,物业公司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 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要采取一些措施来保障小区内的基本秩序,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像安排保安巡逻、维护监控设备等都是履行该义务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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