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是否要为医疗事故负责?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医生的治疗方案感觉有问题,之后身体出现了一些不良状况,我怀疑这是医疗事故。现在就想弄清楚,医院或者医生到底要不要为这个所谓的医疗事故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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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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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是否要为医疗事故负责,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从几个关键方面来看。一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二是这种行为是出于过失,而不是故意;三是该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如果经认定构成医疗事故,那么相关责任主体就需要承担责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从责任主体来看,医疗机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医务人员是在医疗机构的组织和安排下进行医疗活动,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对于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还可能依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怀疑是医疗事故,患者一方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鉴定结论将作为判定责任和赔偿的重要依据。总之,是否要为医疗事故负责,要以专业的鉴定和法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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