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收入和工资要一起扣税吗?
我既开了一家小店有经营收入,同时也在一家公司上班拿工资。我不太清楚这两部分收入在扣税的时候是分开算,还是要合在一起扣税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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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开店收入和工资是否一起扣税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工资收入属于综合所得,综合所得涵盖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而开店收入,如果是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属于经营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是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也就是说,工资等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比如,你的工资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再减去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等,剩余部分按照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例如,你开店一年的收入是100万,成本、费用和损失一共是80万,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20万,然后按照经营所得的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 所以,一般情况下,开店收入(经营所得)和工资(综合所得)是分开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不会一起扣税。但是,纳税人需要分别准确核算这两种所得,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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