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后是否应该贴补娘家?

我结婚了,我爸妈经济条件不太好,我想贴补他们,但我老公不太乐意。我很纠结,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权利这么做,也不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所以想问问大家,结婚后到底该不该贴补娘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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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结婚后贴补娘家这件事不能简单地用“该”或者“不该”来评判,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进行大额处分。如果贴补娘家的金额较大,这就涉及到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使用,应该和配偶进行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因为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是平等的,一方不能未经另一方同意就将共同财产大量给予他人,包括自己的父母。 然而,如果使用的是个人财产,情况则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个人财产,财产所有者有完全的处分权,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贴补娘家以及贴补的金额。 此外,从赡养义务的角度来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法定的义务,不会因为结婚而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如果娘家父母确实生活困难、需要经济帮助,从法律义务上看,子女应该给予一定的贴补。但在贴补时,还是要考虑到配偶的权益和家庭的整体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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