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金额是否需要累加?
我最近 接触到一些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的案例,不太清楚在判定这个罪名的时候,金额方面是不是需要累加计算。比如已经销售出去的和还没销售的金额能不能加在一起作为定罪依据,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金额是需要累加的。
首先来解释下假冒注册商标罪,它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行为。
从金额认定标准来看,要分商品已销售和未销售的情况处理。如果已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尚未销售的情况,货值金额在15万以上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要注意的是,当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时,此时如果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全面、准确地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