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彩礼钱是否需要退回给对方?
和对象原本打算结婚,对方给了彩礼,可后来因为一些矛盾,不打算结婚了。现在对方要求我退还彩礼,我有点犹豫,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应不应该退。想了解一下,没结婚的话,彩礼钱在法律上到底需不需要退回给对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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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没有结婚彩礼钱是需要退回给对方的。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彩礼通常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按照习俗给付女方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而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没有结婚这种情况里,就符合第一项规定。因为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最终没有结婚,那么赠与的前提不存在了,从法律角度来说,接受彩礼的一方就应当返还。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共同生活了较长时间,在判断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多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生育子女等多种因素。例如,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开支,像共同旅游、购买共同生活用品等,那么在返还时可能就会扣除这部分已经花费掉的金额。 相关概念: 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按照习俗给付女方的财物。 法定情形: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的、符合某种法律后果的特定情况,这里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规定的三种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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