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有入住是否要交物业费以及怎么减免?
我买了套房子,但一直没入住。听说没住也得交物业费,有点不太理解。我想知道从法律上讲,没入住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呢?要是要交的话,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减免一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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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子没入住是否要交物业费以及如何减免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物业费的定义。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讲,即使房子没有入住,业主一般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因为物业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提供的,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安保、设施维护等,这些服务不会因为个别房屋未入住而停止。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物业费是可以减免的。有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未入住的房屋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物业费。比如部分地区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不低于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服务费。另外,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例如小区卫生状况差、安保措施不到位等,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与物业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要求减免相应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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