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是按基本工资扣还是全薪扣?
我因为家里有点急事请了几天事假,结果发工资的时候发现扣了不少钱。我不太清楚事假扣工资的标准,想知道是应该按基本工资扣,还是按全薪扣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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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事假工资扣除问题,需要从不同角度来理解。首先,要明确基本工资和全薪的概念。基本工资是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具有相对稳定性。而全薪则包含了基本工资以及其他各类津贴、补贴等全部的工资收入。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里并没有直接针对事假工资扣除的规定,但事假期间劳动者未提供劳动,单位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关于事假工资的扣除通常依据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执行。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按照基本工资扣除事假工资,并且该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同时已向劳动者公示,那么按照基本工资扣除就是合法的。比如某单位规定员工请事假,每天扣除的工资按照基本工资除以当月应出勤天数来计算,只要这个规定符合上述条件,就是可行的。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规定按全薪扣除,且这种扣除导致劳动者的实际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这种做法就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劳动者请事假,其当月实际领取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具体是按基本工资扣还是全薪扣,关键在于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同时要保证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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