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时签订多个劳动合同是不是诈骗行为?

我最近在找工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公司可能会让签多份劳动合同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种做法是不是属于诈骗行为,想了解下具体在什么情况下签订多份劳动合同会被认定为诈骗,以及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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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同时签订多个劳动合同并不一定构成诈骗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正常的劳动法律关系角度来看,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本身并不被法律绝对禁止。只有在签两份劳动合同且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的,才有可能构成不良的法律后果。例如,劳动者在A公司正常上班,又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因为在B公司的工作严重影响了A公司的工作任务,在A公司要求改正后仍不改正,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这并不等同于诈骗。 然而,如果签订多个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出于不良企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荒诞谎言或对事实进行刻意掩盖等手段,从而获得不当财富,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犯罪。比如,虚构自己的工作能力、工作经历等,与多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收取高额报酬后却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给用人单位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合同诈骗罪,还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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