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证合同成立的标志是怎样的?

我签了一份保证合同,不太确定它到底有没有成立。我想知道保证合同成立得有啥标志啊?是双方签了字就算,还是得满足其他啥条件?我特别担心合同没成立,到时候自己的权益没法保障,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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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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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愿意为债务人的债务做担保,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 那么保证合同成立的标志是什么呢?这要从多个方面来看。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对于保证合同而言,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通常标志着保证合同成立。 比如,甲向乙借款,丙作为保证人,乙和丙签订了书面的保证合同,并且双方都在合同上签了字,那么此时保证合同就成立了。 此外,如果保证人单方面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也成立。举例来说,丙以书面的信件形式向乙表示愿意为甲的借款提供保证,乙收到信件后没有提出反对意见,这种情况下保证合同同样成立。 还有一种情况,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也视为成立。例如,在甲和乙的借款合同上,丙在合同末尾以保证人的身份签了字,即使合同里没有专门的保证条款,保证合同也成立了。 总之,保证合同成立的标志主要包括书面合同的签字盖章、保证人单方面书面保证被债权人接收且无异议以及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盖章等情况。这些标志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以根据这些依据来判断保证合同是否成立,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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