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判刑后是否可以监外执行?
我朋友之前肇事逃逸了,现在已经被判刑。我很担心他在里面的情况,想了解下,像他这种肇事逃逸被判刑的情况,能不能申请监外执行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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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判刑后是否可以监外执行,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监外执行的概念。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对于肇事逃逸判刑的罪犯,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比如,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且不属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情况,那么就有可能获得监外执行的批准。但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就无法进行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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