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申请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单方申请离婚,通常是指一方希望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此时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手续和流程。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就是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时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也就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等具体要求),以及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在这个阶段,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一般包括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这些证据要能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财产状况以及子女抚养等情况。其次是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过程包括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和好,离婚案件终结;如果调解离婚,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开庭审理,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再次调解,调解不成则进行判决。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总之,单方申请离婚手续相对复杂,涉及多个法律程序和要求,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