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离婚证后还能起诉吗
我和配偶刚领了离婚证,现在心里有些顾虑。担心之后要是发现一些离婚时没处理好的事,比如财产分割不合理,或者对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等情况,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解决呢,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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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离婚证后是否能起诉,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是就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等问题起诉,一般在领取离婚证书后一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撤销。这是因为《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要是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就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其次,若涉及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如支付抚养费、拒绝配合探视子女等,另一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因为离婚协议具有合同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再者,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离婚后出现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者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等情形,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或者子女本人等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抚养纠纷,如变更抚养权、调整抚养费数额等。 总之,领取离婚证后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的,但要注意不同情形的时间限制和法律要求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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