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我和朋友一起做了件事,但有人说我们不构成共同犯罪。我不太清楚不构成共同犯罪到底有哪些情况,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样的情形才不构成共同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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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接下来,我们看看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首先,共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也就是说,如果两个人或者多个人因为过失而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比如,甲和乙在工地工作,两人不小心一起把一块木板弄掉,砸伤了路过的行人。他们的行为是过失行为,虽然都和行人受伤的结果有关,但不能构成共同犯罪,而是按照各自的过失犯罪分别处理。 其次,一方故意犯罪,另一方无故意或者过失也不构成共同犯罪。比如,甲故意盗窃了财物,然后让不知情的乙帮忙运输。乙并不知道运输的是赃物,没有犯罪的故意,所以甲和乙不构成共同犯罪,甲构成盗窃罪,乙不构成犯罪。 再者,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同时在同一场所实施同一性质的犯罪。例如,甲和乙在超市里,彼此没有商量,同时各自盗窃了不同的商品。他们虽然同时实施了盗窃行为,但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而是各自对自己的盗窃行为负责。 另外,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也不构成共同犯罪。比如,甲和乙商量一起去抢劫,在抢劫过程中,甲又临时起意强奸了被害人。乙对甲的强奸行为没有共同故意,所以甲的强奸行为超出了他们共同抢劫的故意范围,乙只对抢劫行为负责,甲则要对抢劫和强奸两个犯罪行为负责。 最后,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比如,甲盗窃了财物后,找到乙,让乙帮忙销赃。乙在甲盗窃之前没有和甲通谋,只是在事后提供了帮助,这种情况下乙不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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