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我所在的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听说有的情况下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形,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里,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都有哪些呢,这样我心里也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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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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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首先,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是劳动者主动做出的离职决定,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所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小李觉得现在的工作发展空间不大,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后离职,公司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等情况。假设小王在工作中经常迟到早退,无视公司考勤制度,经多次警告仍不改正,公司因此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再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以不低于原来的工资待遇等条件和劳动者续签合同,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公司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履行客观上已经无法继续,且并非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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