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飞车夺包卖掉后后悔,是犯抢夺罪还是抢劫罪?

我之前参与了飞车夺包,把包卖掉后又后悔了。我不太清楚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算抢夺罪还是抢劫罪,想知道这两个罪名的区别是什么,我这种情况会被怎么认定,希望懂法律的人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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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夺抢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抢夺罪和抢劫罪的概念。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趁别人不注意,把东西抢走。而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这里的暴力、胁迫等手段是抢劫罪区别于抢夺罪的关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飞车夺包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行为人仅仅是趁人不备夺取财物,没有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或者胁迫行为,通常会认定为抢夺罪。但如果在夺包过程中,因为用力过猛导致被害人摔倒受伤,或者为了排除被害人的反抗而使用了暴力手段,那么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抢劫罪。 在你描述的情况中,卖掉包后后悔这一情节并不影响罪名的认定。关键要看夺包时是否使用了暴力、胁迫等手段。如果只是单纯的飞车夺包,没有对被害人施加暴力,那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抢夺罪;要是在夺包时有暴力行为,就可能构成抢劫罪。具体的认定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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