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注册变更属于即办件还是承诺件?
我想办理社会团体注册变更,但不太清楚它属于即办件还是承诺件。如果是即办件,我就能当场拿到结果;要是承诺件,我得等一段时间。我想知道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好提前做好安排。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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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社会团体注册变更属于即办件还是承诺件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这两个概念。即办件指的是那些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能够马上就办理完结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材料没问题,当场就能把事儿办完。而承诺件则是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没办法马上办结的事项,相关部门会向申请人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成。
对于社会团体注册变更的性质,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进行登记事项变更的时候,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变更申请和相关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在实际操作当中,社会团体注册变更通常属于承诺件。这是因为登记管理机关需要对变更的事项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比如,要审查变更后的章程是否和法律法规相符合,变更的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等。这些审核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没办法当场给出办理结果。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果申请材料非常完备,变更的内容也很简单,经过登记管理机关的评估,也有可能按照即办件来处理。所以,具体情况还得咨询当地负责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机关,以了解他们的具体规定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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