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是做软件行业的,最近听说同行里有人因为侵犯软件著作权被立案了。我有点担心自己在日常业务中会不会不小心触碰法律红线,所以想了解一下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展开


侵犯软件著作权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软件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六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简单来说,如果通过侵犯软件著作权赚了3万块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涉及的金额达到5万块以上,又或者复制发行的软件等复制品数量达到500份以上,就可能会被立案追诉。另外,即便不满足上述数额和数量标准,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会被立案。这体现了法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提醒大家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