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临时工权益如何保障?
我是一名用人单位的临时工,工作很努力,但总感觉和正式工待遇不太一样。我想知道用人单位对于临时工有哪些责任和义务,临时工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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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并没有“临时工”这一明确的概念。通常所说的临时工,在法律上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或者短期劳动合同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而对于短期劳动合同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临时工与正式工一样,享有平等的劳动权益,包括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权利。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临时工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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