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补偿?
我是一名临时工,最近单位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不知道像我这种临时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会不会给补偿,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临时工解除劳动关系有没有规定要给补偿,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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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临时工”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现在通常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何种用工关系来进行区分。一般来说,主要涉及两种情况,即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如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支付补偿,要分不同情形来看。如果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临时工,临时工就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要是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这通常是基于双方的劳务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劳务关系解除时,是否给予补偿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合同约定了解除时给予补偿,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通常就不存在法定的补偿义务。 所以,临时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补偿,关键在于确定双方是何种用工关系,以及在该关系下是否符合支付补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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