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的版权是归公司还是歌手呢?


要确定歌曲的版权归公司还是歌手,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著作权这个概念。著作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版权,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对于歌曲而言,涉及到作词、作曲、演唱等方面的权利。 如果歌手是受公司委托创作歌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和歌手签订的委托创作合同中明确约定歌曲版权归公司,那么版权就属于公司;要是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没签合同,版权就归歌手,也就是创作歌曲的受托人。 其次,如果歌手是公司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创作歌曲,这属于职务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不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如果歌手创作歌曲符合上述特殊职务作品的情况,那么除了署名权归歌手,其他版权归公司。 最后,如果歌曲是歌手个人独立创作,没有受到公司委托,也不属于职务作品,那么根据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歌曲创作完成后,版权就自然归歌手所有。总之,判断歌曲版权归属要依据具体的创作情况和相关合同约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