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版权授权是否可以公布?


在法律层面,歌曲版权授权是否可以公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歌曲版权授权。歌曲版权授权就是版权所有者把自己对歌曲享有的某些权利,比如复制权、表演权、网络传播权等,在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许可给他人使用。简单来讲,就像是你有一辆车,你允许别人在一定时间内开这辆车。 一般情况下,如果版权授权合同中没有明确禁止公布授权的相关约定,那么被授权方通常是可以公布授权的。因为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公布授权可以作为其合法使用歌曲的一种证明。例如,在一些商业演出中,演出方公布歌曲版权授权,可以向观众证明他们使用歌曲是经过合法授权的。 但是,如果授权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被授权方不得公布授权内容,那么被授权方就不能公布。这是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遵守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所以,违反合同约定公布授权可能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等。 此外,即使合同没有禁止公布,公布授权时也不能泄露涉及版权所有者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如果因公布授权导致这些信息泄露,可能会引发侵犯商业秘密、隐私权等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对隐私权的保护做出了规定。因此,在公布歌曲版权授权时,一定要谨慎处理相关信息,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